欢迎来到 登录 未经易推广诚信审核

深圳市瑞安信进出口有限公司

产品介绍

货物出口到菲律宾客户要求办理东盟产地证FE清关产地证

价 格:¥150

型 号:

产品完善度:

生产地:其他访问量:18次

发布日期:2017/7/28 15:05:10

更新日期:2022/3/31 9:40:20

详细内容

 产品资料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概述
 
(一)签证国家
 
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二)证书名称
 
证书英文名称:《ASEAN-CHINA FREE TRADE AREA PREFERENTIAL TARIFF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E》,简称《FORM E证书》或《东盟证书》。
 
(三)签证产品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货物贸易协定》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四)证书文字
 
证书内容以英文填写。
 
产品特点
二、申请书
 
书面申办东盟证书时采用FORM A申请书。申请书的项目应如实填写,与证书相同的栏目应与证书内容一致。申请书由产地证申报员署名并加盖申办单位中英文印章。
 
电子系统申请书应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三、证书编号
 
   证书编号填写在证书的右上角。
 
东盟证书编号须填写证书种类识别字母“E”,其余部分可参考Form A证书号的编排方式。例如:E08470ZC20390038。
 
操作流程

四、证书填制
 
栏:
 
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
 
该出口人必须是在我局登记的公司。
 
出口人代理其它公司申报可在其名称、地址后加打“ON BEHALF OF(O/B)”、“CARE OF(C/O)”或“VIA”然后打上被代理公司的名称(或地址)。被代理公司含境外名称、地址的不得申报。
 
第二栏:
 
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
 
终受货人不明确时该栏可以填写“TO ORDER”。
 
第三栏:
 
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和卸货港。
 
离港日期前可加打“ON” 或“ON/AFTER”表示确切的出货日期或随后几天可能的出货日期。
 
运输工具号不祥可简单打运输方式,如:“BY SEA” 或“BY AIR”。
 
根据需要可简单加打运输路线,如:“SHENZHEN VIA HONGKONG”。
 
卸货港必须是东盟各国的港口。
 
第四栏:
 
进口国海关在该栏注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
 
第五栏:
 
   该栏可填写货号编号或留空。
 
第六栏:
 
填写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
 
唛头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样。不得填写“见提单”或“票”等。
 
唛头是图案形式的可采取贴唛。将唛头复印粘贴到证书的第五到十栏空白处,不能出边框,不能覆盖。一页贴不完可贴在第二页,依此类推。
 
第七栏:
 
列明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并使其能与发票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
 
注明包装数量及包装方式。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或“裸装(IN NUDE)”。唛头上注明是挂装的衣物,可打总“件数(PCS)”。
 
对应货物名称注明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第八栏:
 
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
 
(一)如货物完全原产,填写“×”。
 
(二)如货物含进口成份,其国产价值成份≥40%,填写国产价值的百分比,例如:“45%”。
 
(三)货物含进口成份,中国—东盟自贸区累计价值成份≥40%,填写该累计价值的百分比,例如:“45%”。
 
(四)产品符合特定原产地标准,填写“PSR”。
 
第九栏:
 
填写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发票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
 
填写货物的FOB价值。
 
第七栏的品名、H.S.编码、第八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九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第十栏:
 
填写发票号,发票日期。
 
第十一栏:
 
填制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
 
第十二栏:
 
填制签署日期,由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 A”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
 
五、后发证书的签发
 
货物出口十天后申办的证书需按后发证书办理。后发证书签证要求按普惠制后发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证书签发后需在证书第十二栏上方加盖“ISSUED RETROACTIVELY”印章。
 
六、更改证书的签发
 
证书签发后出口人发现证书错误可对证书进行更改申请。更改证书签证按普惠制更改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
 
七、补发证书的签发
 
   证书被盗、遗失或损毁,出口人可办理证书补发。办理时需提供原证书正本的复印件或第四副本,同时提供相关的商业单证的复印件,如提单、报关单。证书签发后需在证书第十二栏上方加盖“CERTIFIED TRUE COPY”印章。
 
八、证书有效期
 
自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九、直运规则
 
产品运输必须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直运规则。经、澳门转口至东盟各国的货物,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后,出口人可持上述证书及有关单证,向、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十、出口人声明
 
产品优势
每批货物的船上交货价格不超过200美元,则无需办理产地证。出口人向进口国海关简要声明即可。离岸价不超过200美元的邮递品也应照此办理
 

提交询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