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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东拆车有限公司

产品介绍

上海机动车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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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8/17 11:12:06

更新日期:2017/8/17 11:12:06

详细内容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公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13年5月1日施行。规定称,将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等,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小、微型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规定》还明确了各类机动车的“退休”年限,其中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等。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等无使用年限限制。但根据《规定》,***会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其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行驶“上限”为60万千米。 据悉,汽车达到报废规定后,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上海华东拆车有限公司是根据上海市经济委员会(2002)沪经场第407号文件〈上海市经委关于同意成立上海华东拆车有限公司的批复〉精神,在2002年底,由上海知名汽车销售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成立的从事报废汽车拆解,及其相关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企业。目前是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和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牵头组织成立的“汽车产品回收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理事单位、秘书处挂靠单位。 2015年初,上海华东拆车有限公司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海市商务委提出在宝山工业区石太路691号建设现代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基地的申请,并已获得批复《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同意上海华东拆车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迁建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沪商市场(2015)74号】,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已投入实际生产。企业注册资本:1218万元营业面积:34632平方米,其中:宝山区沪太路4059弄198号20000平方米,嘉定区汇仁路1625号14632平方米在建拆解基地:30000平方米,位于上海市级工业园区宝山工业区石太路691号职工人数:130人2015年报废汽车回收量:2743辆/18792.9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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