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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奥美(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介绍

售电公司购售电途径与经营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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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其他访问量:8次

发布日期:2017/9/14 15:46:43

更新日期:2017/9/14 15:46:43

详细内容

 售电公司购售电途径与经营模式分析  -  【阳光奥美集团】-何静  15317202180  奥美
售电公司购售电途径与经营模式分析   -  【阳光奥美集团】-何静  15317202180  奥美
售电公司购售电途径与经营模式分析  -  【阳光奥美集团】-何静  15317202180  奥美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目标的电力市场改革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北欧等国家或地区得到快速发展。我国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起始于2002年2 月 10 日国务院发布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经过14 a 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发电侧市场竞争局面。然而,电力行业的发展仍存在诸多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为此,国务院于2015年3 月 15 日颁布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标志着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正式开始。
 
新电改的总思路是厘清垄断环节和竞争环节,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在新电改背景下,电网公司、发电公司和售电公司均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对于售电公司而言,其机遇在于,传统供电公司、发电公司以及社会资产企业等均可申请和投资成立售电公司,开展售电业务、附加增值服务以及社会普遍服务;其挑战在于,售电公司作为新的市场主体,需要不断探索和适应新的市场机制和运营模式,并独自承担由于供给侧和需求侧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各地区相继注册和成立的各类售电公司已经超过800家(发改委提到新的数据显示,全国已经注册售电公司6400家-能源情报注。),但是大多尚未进入实质性售电和竞争阶段。国内外在电力零售侧竞争方面的学术文献主要集中在市场化改革、零售市场构建、销售电价体系、竞争机制与策略、风险管理以及用户响应分析等几个方面,其中国内的相关研究则是围绕传统的“输配售”一体化的市场模式开展的。这部分研究中,很少涉及和探讨售电侧开放环境下售电公司的服务业务和经营模式的问题。
 
因此,本文将根据售电公司的基本内涵和组建资质,研究和分析在新电改背景下售电公司的分类及购售电途径,提出符合市场环境的售电公司服务业务及经营模式,为开展售电侧竞争和相关服务提供理论支持。
 
1   售电公司的基本内涵及组建资质 
 
售电公司是将电力商品由发电公司或批发市场销售至终端用户的中间商,是电力零售市场中购售电环节的主要承担者,为终端电力用户提供电力业务及相关增值服务。
 
为了培育健康的售电主体,《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售电公司的资产总额至少2 千万元,并且需要具有匹配售电规模和业务范围的设备、场所、技术、人员等条件,保障售电公司的发展实力。新电改提倡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社会资本等均可投资和组建售电公司,共同参与竞争售电。
请听下回分解,也可拨打我私人电话或来我公司咨询,随时恭候您的到来
联系人:上海阳光奥美何静  15317202180(同微信)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2301楼售电公司购售电途径与经营模式分析  -  【阳光奥美集团】-何静  15317202180  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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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世纪80 年代以来,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目标的电力市场改革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北欧等国家或地区得到快速发展。我国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起始于2002年2 月 10 日国务院发布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经过14 a 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发电侧市场竞争局面。然而,电力行业的发展仍存在诸多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为此,国务院于2015年3 月 15 日颁布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标志着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正式开始。
 
新电改的总思路是厘清垄断环节和竞争环节,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在新电改背景下,电网公司、发电公司和售电公司均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对于售电公司而言,其机遇在于,传统供电公司、发电公司以及社会资产企业等均可申请和投资成立售电公司,开展售电业务、附加增值服务以及社会普遍服务;其挑战在于,售电公司作为新的市场主体,需要不断探索和适应新的市场机制和运营模式,并独自承担由于供给侧和需求侧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各地区相继注册和成立的各类售电公司已经超过800家(发改委提到新的数据显示,全国已经注册售电公司6400家-能源情报注。),但是大多尚未进入实质性售电和竞争阶段。国内外在电力零售侧竞争方面的学术文献主要集中在市场化改革、零售市场构建、销售电价体系、竞争机制与策略、风险管理以及用户响应分析等几个方面,其中国内的相关研究则是围绕传统的“输配售”一体化的市场模式开展的。这部分研究中,很少涉及和探讨售电侧开放环境下售电公司的服务业务和经营模式的问题。
 
因此,本文将根据售电公司的基本内涵和组建资质,研究和分析在新电改背景下售电公司的分类及购售电途径,提出符合市场环境的售电公司服务业务及经营模式,为开展售电侧竞争和相关服务提供理论支持。
 
1   售电公司的基本内涵及组建资质 
 
售电公司是将电力商品由发电公司或批发市场销售至终端用户的中间商,是电力零售市场中购售电环节的主要承担者,为终端电力用户提供电力业务及相关增值服务。
 
为了培育健康的售电主体,《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售电公司的资产总额至少2 千万元,并且需要具有匹配售电规模和业务范围的设备、场所、技术、人员等条件,保障售电公司的发展实力。新电改提倡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社会资本等均可投资和组建售电公司,共同参与竞争售电。
请听下回分解,也可拨打我私人电话或来我公司咨询,随时恭候您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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