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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断中小学校与培训机构联系 建立弹性离校制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

阅读次数:315发布时间:2018/11/8 9:22:15

   昨天,扬州正式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今年年底前,我市将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同时严肃查处教育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切断学校与培训机构联系

    规范有序开展学生课后服务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方面,将重点规范语文、数学、外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集中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招生宣传、收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方案明确,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在职教师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从事有偿家教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切断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的联系。

    方案同时指出,加快建立中小学生弹性离校制度,研究制定课后服务管理办法,指导中小学校充分挖掘师资潜力,积极利用校内外资源,规范有序开展学生课后服务;但要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集中补课。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应适当提高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标准,并安排相应的财政经费,用于学校和教师为学生开展课后延时服务补贴等。

    整治一直持续至今年年底

    届时将公布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根据方案,11月15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治理重点,集中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各校外培训机构对照设置标准,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同时,各县(市、区)、功能区对今年以来接到的相关问题举报投诉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逐一进行检查。

    12月15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督)、安监、物价、城管、房管和消防等部门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逐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参加联合执法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执法检查情况签署明确的处理意见。

    12月31日前,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联合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功能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12月31日前,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对集中整治中通过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各县(市、区)、功能区在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公布名单及主要信息;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部门负责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2019年一季度前,各级教育部门结合集中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

    查处教育领域违纪违法

    重点排查克扣学生伙食费等问题

    针对教育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根据方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巡视巡察、信访举报、查办案件、审计监督等方面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重点排查克扣学生伙食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滥用上级补助资金、乱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旅游、违反招标采购规定、收受礼品贿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梳理排查出重点问题线索。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优先办理上述重点问题线索,严查快处,形成震慑。对市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各县(市、区)、功能区纪委(纪工委)要组织力量,快查快结,不得转办、交办。各县(市、区)、功能区纪委(纪工委)每月1日前向市纪委报告教育系统立案查处情况,市纪委对各地查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定期通报。

    专项治理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以身边事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市纪委适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同时,督促教育部门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深入排查教育领域案件查处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建章立制和行业监管,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产生。

    12月中下旬,在教育部门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效果评估的基础上,市纪委将对各地集中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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