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北京餐饮油烟检测 北京饭店油烟环评检测
价 格:¥电议
型 号:200
产品完善度:
生产地:其他访问量:0次
发布日期:2020/2/10 11:09:23
更新日期:2024/4/16 15:00:54
详细内容
检测标准:DB11/1488-2018
检测内容: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检测范围:餐饮服务单位,为社会生活提供饮食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经营者,主要类型包括:(1)经营的餐饮服务机构(2)酒店、宾馆、度假村等场所内经营性餐饮部门(3)设立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单位食堂(4)厨房等集体用餐加工服务机构
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如下:
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m³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允许排放浓度
1 油烟 1.0
2 颗粒物 5.0
3 非甲烷总烃 10.0
注:允许排放浓度指任何小于1小时浓度均值不得超过的浓度
采样要求:对餐饮服务单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时,应将采样时段放在经营时段或烹饪作业时段进行
环保局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了防治餐饮业油烟排放对大气或是居住环境造成污染,加强了对饭店、食堂、酒店、小吃店、餐厅的排放检测,这是必须要求检测的。检测一个是为了环境污染问题,一个也是自查油烟设备是否满足环保的要求,是否能达到环保检测标准的要求,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以免受到罚款或是停业整顿的后果。
2019年1月1日北京开始执行DB 11/ 1488—2018《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烹饪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也适用于产生油烟排放的食品制造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与国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比,增加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两项污染物排放限值,加严了油烟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