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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支付牌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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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 13:23:59
更新日期:2024/1/2 13: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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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牌照由谁颁发
1、归中国人民银行管,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发牌照。第三方支付是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资金“中间平台”,是在银行监管下保障交易双方利益的独立机构。
2、什么是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牌照是依据央行2010年6月14日颁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而来。该牌照官方的叫法是“支付业务许可证”,由央行颁发和管理。
3、央行发放。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主要包括支付、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牌照发放,简称“支付业务许可证”,是由央行颁发并管理。
4、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需经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查后,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办法所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副省城市中心支行以上的分支机构。
公司名称:xxxx支付有限责任公司(仅供参考)
成立年限:
经营情况:良好
支付牌照:有
经营范围:
第三方支付申请人具备哪些条件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低限额;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请人及其**管理人员*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