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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创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产品介绍

佛山生育险待遇,代办佛山生育险,佛山生育津贴咨询

价 格:¥1

型 号:代办佛山生育险

产品完善度:

生产地:其他访问量:37次

发布日期:2014/11/19 14:38:03

更新日期:2014/11/19 14:38:03

详细内容

 佛山生育险待遇,代办佛山生育险,佛山生育津贴咨询

 

佛山生育险是佛山在岗女职工关心的话题,佛山社保怎么买,佛山社保多少钱,佛山社保包含生育险吗,佛山生育险有报销吗,佛山生育津贴有多少,如果失业了,怀孕中的女职工怎么办,还能享受佛山社保里的生育保险吗,还能报销产检和领取生育津贴吗等等问题,都是佛山女职工关心的,也是非常实在的问题,以下和大家讲解佛山生育险三个问题:

 

(一)缴费标准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9%按月缴纳,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享受条件

1、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的,其职工从参保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2、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并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月,其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三)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1)床位费:按不高于45元/日纳入。

   (2)药品范围: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执行,《药品目录》以外的其他药品费不纳入。

   (3)检查、治疗及其他费用标准:按《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管理暂行办法》(佛人社〔2013〕13号)执行。  

    2、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2)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或者按规定应当由人口计生部门支付(或免费)项目发生的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在境外(含港、澳、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佛山人事高级顾问:陈生

24小时专线:134-1558-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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