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在江苏省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市推出了《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共五十四条,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旨在全面系统构建促进该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生态体系。
常州市工信局副局长许程伟介绍,《条例》对新能源产业相关技术攻关、技术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企业创新、首台套制度、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培育招引等作出规定,明确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政校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完善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紧缺人才培养中。同时,《条例》还明确,支持新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应用推广,将通过先行区建设强化应用示范,在常州“两湖”创新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新能源产品应用先行区。
强化新能源产业链建设要素支持,是该《条例》重中之重的内容。其中,在要素支持上,该市明确重点打造太阳能、氢能、风能、动力电池、新型储能、新型电力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要求加快新能源未来产业布局。围绕完善新能源产业链体系,《条例》从产业集群发展、产业链招商、上下游协作、企业梯队培育、绿色制造、绿电使用、产业数字化、回收利用、标准体系、质量品牌、检验认证、交通物流、开放合作等方面进行规定,推进产业集群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记者了解到,常州市作为全国新能源产业集聚度最高的城市之一,拥有雄厚的产业基础、丰富的科技创新人才、良好的营商环境,新能源产业“发储送用网”深度融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
“当前,新能源产业竞争愈加激烈,要实现产业发展下半程的‘领跑’,就必须以地方立法形式加强制度供给,从体制机制上巩固先发优势和成果,破除发展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条例》的制定出台,能进一步发挥正确的导向引领作用,推动产业结构主动调整,促进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继洪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