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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废钢铁行业规定发布

发布时间:2020/4/13点击次数:137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年 第12号
 

  按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和《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将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告。

  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有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废钢铁加工行业已公告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行业协会核实、网上公示等程序,秦皇岛兴首炉料有限公司等21家已公告企业因关停倒闭等原因,不再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要求,依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公告撤销其准入资格。
  
  附件:
  1.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
  2.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
  3.撤销《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的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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