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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尽快实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围

发布时间:2024/3/1点击次数:1059

2月26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将把握好节奏力度,科学合理确定不同行业的纳入时间,分阶段、有步骤地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碳排放重点行业。

 
“生态环境部对重点行业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法、核算报告方法、核算要求指南、扩围实施路径等,开展了专题研究评估论证,相关的技术文件起草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正在积极推动,争取尽快实现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首次扩围。”赵英民说。

市场活跃度逐步提升

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来看,“启动两年半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制度规范日趋完善,市场活跃度逐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全面改善,碳排放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价格发现机制作用日益显现。”赵英民表示,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纳入重点排放单位2257家,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

数据显示,和第一个履约周期(2019年至2020年)相比,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年至2022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活跃度明显提升。截至去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累计成交量达到4.4亿吨,成交额约249亿元。第二个履约周期成交量比第一个履约周期增长了19%,成交额比第一个履约周期增长了89%。碳价整体呈现平稳上涨态势,由启动时的每吨48元上涨至每吨80元左右,上涨66%左右。第二个履约周期企业参与交易的积极性明显提升,参与交易的企业占总数的82%。据测算,两个履约周期,全国电力行业总体减排成本降低了约350亿元。

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来看,“今年初,全国自愿碳市场启动以来,运行总体平稳。”赵英民表示,总的来说,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将动员更广泛的行业企业,自主自愿开展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将创造巨大的绿色市场机遇,也会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绿色低碳发展。

赵英民表示,下一步,将全面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相关政策配套制度完善,保障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严格依法管理规范操作,积极推进碳市场建设,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将高排放行业尽早纳入

“将高排放行业尽早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碳排放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可以使得全社会的降碳成本实现最优、最小化,从而助力实现我国‘双碳’目标,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赵英民表示。

据介绍,中国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发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重点行业,这八个行业占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75%左右。“未来将坚持稳中求进、先易后难原则,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情况,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行业碳排放量、数据质量基础、减污降碳协同、行业高质量发展等因素,优先纳入碳排放量大、产能过剩严重、减污降碳协同效果好、数据质量基础好的重点行业。”赵英民说。

对于扩围工作,他表示,生态环境部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对上述重点行业组织开展年度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工作,即除电力行业外,其他7个行业虽然没有纳入配额管控,但是其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工作已经开展起来。同时,对重点行业的配额分配方法、核算报告方法、核算要求指南、扩围实施路径等,开展了专题研究评估论证,相关技术文件起草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正在积极推动,争取尽快实现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首次扩围。

不重复管控

对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总的来说,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的同时,地方试点碳市场还将存在一段时间,生态环境部将指导地方试点碳市场在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实行总量控制、有偿分配、市场稳定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继续发挥好地方碳市场试点作用,为全国碳市场建设运行提供实践经验。”赵英民表示。

据介绍,2011年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且先后启动交易,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等20多个行业近3000家企业,有效促进了企业温室气体减排,强化了社会各界的低碳意识,特别是为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建设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

“我们正在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实行统一的行业核算标准、统一的监管规则、统一的交易结算、统一的配额分配方案。”赵英民表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出台后不再新建地方碳市场。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业和企业不再参加地方的试点碳市场,就是不重复管控。地方试点碳市场应当参照这次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健全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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