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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体制下种子管理部门在新品种引进推广中的地位和作用1

发布时间:2008/9/3点击次数:279

新体制下种子管理部门在新品种引进推广中的地位和作用1
来源:种子世界 类别:技术文章 更新时间:2008-8-30 15:32:08 阅读18次
徐永健汤光仁(浙江省松阳县种子管理站)
对中国种子行业而言,2007是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年。在全国范围内,种子管理体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改革,各地农业部门纷纷退出种子经营,种子市场进一步放开,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新的种子经营格局即将形成,这必将带来整个中国种子行业的提升。当然,在改革的过程中也必然会带来一些现实的问题。比如在以前,新品种引进推广工作历来是国有地方种子企业的一大任务,改革后这项工作理所当然地划归给了种子管理部门。但在目前很多地方的种子管理部门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一些被动情绪渐渐弥散开来,以至于有人认为可以放手不管了。而从另一角度上说,一些地方的种子管理部门也的确面临着诸多现实的困难,工作经费难以落实。为此,本人根据当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多年来的新品种引进推广的经验,各种类型和条件下的种子市场背景作了认真分析,在此提出一些看法,与同行探讨。
1 确立种子管理部门在新品种引进推广中的主体地位
1.1 新品种引进推广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种子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
关于新品种引进推广工作所属问题,尽管有关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大量体现在政府文件中。如“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办法”第4条中就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种质资源保护、良种引进选育、良种基地建设、试验和示范。设区的市、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事实上指明了种子管理部门的责任。
1.2新品种引进推广是地方种子管理部门应尽的义务
各地的品种布局规划原本就是国有种子企业在承担,而改革后,如果让种子企业和设点经营机构来做,显然不妥。企业往往考虑的是种子经营利润的最大化,他们一般都只注重自己拥有的部分品种的宣传和推广,在品种的评价上不可能保证公正、合理。而种子管理部门因其与企业之间没有利益上的关系,较少存在有意的偏差,完全可以独立承担该项工作,有利于真正具有潜力和优势的品种得到推介。
1.3种子管理部门具有相应的专业实力
在体制改革过程中,各地种子管理部门吸收了大量具有种子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他们在以往的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完全具有新品种引进推广工作的实力。此外,种子管理部门也有相对优势的信息交流渠道,有利于常年引进连续不问断推广。
1.4种子管理部门具有良种推广的权威性
经过多年的推广,多数国有种子公司都树立了较好的企业形象,一些专业技术人员都是当地种子专业的技术权威,在广大农户心目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和可信度。从另一角度说,种子管理部门是独立于各经营企业之外的政府部门和机构,使其提出的建议首先具备了公正和合理的前提保障,这也增加了它的技术权威性。
1.5 良种补贴政策要求种子管理部门担负职责
近年来,党和政府对粮食生产的各项补贴力度逐年加大,良种补贴工作成为种子管理部门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这为他们引进和推广区域内表现优良的品种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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