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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7/22
结束时间:2009/8/10
详细地址: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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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MTC094B030ZHG041JO)的货物供应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货物及相关服务: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1 | 二氧化硫(SO2)分析仪 | 台 | 1 |
2 | 氮氧化物(NO-NO2-NOX)分析仪 | 台 | 1 |
3 | PM10自动监测仪 | 台 | 1 |
4 | 一氧化碳(CO)分析仪 | 台 | 1 |
5 | 臭氧(O3)分析仪 | 台 | 1 |
6 | 气体分析仪校准系统(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 | 台 | 1 |
7 | 气象6参数监测系统 | 套 | 1 |
8 | PM2.5自动监测仪 | 台 | 1 |
9 | 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及控制软件 | 套 | 1 |
10 | 中心站数据分析及远程控制平台软件 | 套 | 1 |
11 | 仪器柜 | 套 | 1 |
12 | 采样总管 | 支 | 1 |
13 | 标准气及减压阀 | 套 | 3 |
14 | 空气自动监测站房及配套设备 | 套 | 1 |
15 | 耗材 | 批 | 1 |
16 | 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营服务 | 年 | 1 |
备注:本次采购为系统集成工程,能自动监测SO2、NOX、PM10、CO、O3、气象六种参数、PM2.5,能自动采集和传输数据,能满足用户对现场分析仪器实现远程及自动质量控制,并生成各种报表等需求。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45万元整。
交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内用户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1. 合格的投标人
(a)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b)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空气监测系统建设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
(c)投标人及生产厂家必须在广州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
(d)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e)为了保证臭氧分析仪可以准确测量及符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93-2005)的要求, 生产厂家在国内所设置的机构中,需能提供臭氧传递服务,此服务所使用的传递设备需要可以溯源到NIST实验室标准;
(f)如果投标人使用非本公司开发的监测软件,必须提供空气在线监测软件开发商所提供的授权书一份;
(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h)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经济行为被起诉情况。
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09年 7 月 22 日至2009年 8 月 10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北京时间),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一楼);
价格: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3.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09年 8 月11日下午2:00-2:30(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 8 月 11 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0室(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4.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5.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09年 8 月 11 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10室。
6.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工业园建华路89号
联 系 人:陶小姐
联系电话:020-85553296
传 真:020-8555329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5室)
联 系 人:戴小姐、白先生
电 话:62791557、62791559
传 真:83323650
邮 编:510030
电子邮箱:gdgmec@21cn.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9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