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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

发布时间:2010/7/20

结束时间:2010/7/26

详细地址:广州市

点击次数:59

详细信息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PZ-HW-1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4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扫描电子显微镜 1台 1450000元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20天内(日历天数)
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间为2010年6月28日至2010年7月5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
1、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统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2、项目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证件);
(3)对于所有设备,若投标人为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则必须提交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的资格证书。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则必须提交以下文件中的其中一种:A、制造商的授权文件;B、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的资格证书及代理商(经销商)对投标人的授权文件(或者在供货时提供,若无相关授权证明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4)在广州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须携带第2、项目要求对应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C、确定参加投标
投标人必须在2010年7月19日上午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6月29日起至2010年7月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20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7月20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人王小姐、胡小姐 陶先生
电话:020-38878214 020-84740238
传真:020-38879761 020-8474023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
邮编:510610
邮编:510000
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白云机场支行
帐号:101008512010005884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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