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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7/16
结束时间:2010/7/22
详细地址: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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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验及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MTC102B036ZHG041JO)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验及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MTC102B036ZHG041JO]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102-041JO招标文件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0年6月25日至2010年7月1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检验及实验室设备一批;
1.2数量:气相色谱仪2台(含2台空氢一体机、2个氮气钢瓶(含减压阀));氮吹浓缩仪7台、数显恒温水浴箱7台;超声波提取仪7台;抽湿机7台。(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的相关内容)(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1.3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1.4 项目类型:货物类;
1.5 交货地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6 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1.7 本项目财政预算(最高限价):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2.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主要货物(气相色谱仪、氮吹浓缩仪)的生产制造厂商或代理商,或获得生产制造厂商或代理商有效授权的经销商。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25日起至7月15日上午8∶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首层大厅的售标书处;
3.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3.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50元,汇款后请通知采购代理,采购代理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特快专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
3.5 采购代理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越华路支行;
开户帐号: 121802-516-01-0001052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4.1 递交时间:2010年7月16日9∶00~9∶30(北京时间)。
4.2 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16日9∶30(北京时间)。
4.3 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2楼213房(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5、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6.1 开标时间:2010年7月16日9∶3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2楼213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7、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8.1、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8.2、采购人联系人:肖先生;
8.3、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12号;
8.4、采购人电话:020-85596566-1011;
8.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8.6、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小姐;
8.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5楼502;
8.8、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20-62791523、13560104424;
8.9、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307600;
8.10、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dept2gdmeetc@163.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