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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六个品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7/1

结束时间:2010/7/21

详细地址:北京市

点击次数:57

详细信息

项目类型: 仪器类
招标地点: 北京
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10-06-30
开标时间: 2010-07-21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六个品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0702-1041CITC5S02)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内容:
 

 

种类
包号
仪器名称
品目名称
品目号
1
第九包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
 发射光谱仪(ICP)
A:顺序扫描型ICP发射光谱仪
1
C:等离子体直读光谱仪
2
2
第十二包
液相色谱仪(LC)
C:蛋白纯化液相色谱系统
3
3
第十八包
微波消化器
A:常压微波消化器
4
4
二十八包
培养箱
B:恒温恒湿培养箱
5
C:恒温恒湿培养箱
6


1、本次招标内容涉及的6个品目是在“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不足三个厂家或不足三个型号产品的品目,本次重新招标。投标人投标时应根据投标仪器的品种和技术指标参加相应品目的投标,每个品目可以选择多个(最多不超过4个)型号的仪器投标。但每个型号的仪器只能参加一个品目的投标,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范围:包括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3、供货范围:国家质检总局各直属单位。

4、交货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投标人或其指定的分区销售代理商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5、本项目供货资格有效期:自中标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止。

二、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或组织。

2、凡国外仪器设备,其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技术支持和条件。

3、国内仪器设备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认证,且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或超过如下标准:

1)第18包的制造商,为200万元;

2)第9包、12包和28包的制造商,为500万元。

4、凡仪器设备制造商委托代理商投标的,被授权的代理商应具有所代理仪器/设备的销售资质,且每个包的仪器设备只能独家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如果被授权的代理商为国内法人的,该代理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还必须达到或超过200万元。

5、投标人不应与在本次招标中编制技术规格、评标办法和其他文件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6、国家规定必须进行强制认证的投标产品,投标人应提供国家强制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有效期须满足本项目有关有效期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和办法: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形式进行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和评标。投标人可直接登陆网址(http://www.infosyss.com:8000/tender/)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800元,售出后不退。在“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02-1041CITC5S01)”中已注册并购买标书的投标商无需再重新注册及购买,但需直接用原登陆名登陆上述网站进行本次招标文件的下载等操作。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7 月20日下午13:00。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立即组织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会场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逾期递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元辰鑫国际酒店3层307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马甸桥东北角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C座)。

六、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中标结果等内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机国际招标公司网站(www.citc.com.cn)公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人及电话:司卫东(63348489)、鲍蒙(63348490)

传 真:010-63373561

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信息:

户 名: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账号:11006023901800007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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