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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及执法记录仪等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2/1/6

结束时间:2012/1/7

详细地址:

点击次数:306

详细信息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infoseek.com)

  招标编号:FXZFCG-GK-201112007

  招标代理:肥乡县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肥乡县公安局

  报名截止:2012-01-07

  所属地区:河北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电脑网络计算机,仪器仪表

  肥乡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并经肥乡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肥乡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就肥乡县公安局警用电动自行车、笔记本电脑及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就招标项目内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政府采购编号:FXZFCG-GK-201112007

  2、项目名称:肥乡县公安局警用电动自行车、笔记本电脑及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资金说明:财政性资金

  6、采购项目内容:一标段警用电动自行车265辆;二标段笔记本电脑265台;三标段执法记录仪265台;

  7、采购人名称:肥乡县公安局

  8、联系人:张警官;0310-8557820

  9、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全称:肥乡县政府采购中心

  10、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肥乡县政府采购中心(肥乡县行政服务中心,希望街中段西侧)

  1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310-4906036

  传真:0310-4906036

  1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标段: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②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③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招标产品的授权证明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二标段: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②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③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招标产品的授权证明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三标段: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②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③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招标产品的授权证明④需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已在“肥乡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成功注册的供应商,凭注册通知书,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直接购买招标文件;(2)未注册的供应商请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证明以及与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相应的其他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凭注册通知书,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直接购买招标文件(资格注册、审核均免费);

  1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月7日17:00分(北京时间)地点:肥乡县政府采购中心

  1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开标时间前30分钟;

  18、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9、开标地点:肥乡县政府采购中心(肥乡县行政服务中心,希望街中段西侧);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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