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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依法打击侵害我公司商标的不法分子,维护商标权益.
阅读次数:215发布时间:2007/10/30 14:57:21
“迪纳声 Dynasonics”以及“DYNASONICS”是上海迪华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注册而拥有的注册商标,未经许可,擅自宣传及销售均视为商标侵权,任何侵犯商标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007年8月1日,我公司聘请沪上著名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白素华律师、张建生律师作为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举报电话:021-6587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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